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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公司設立登記

 

  .未成年人不得為股份有限公司之發起人。(#一二八)
.未成年人得擔任股份有限公司股東。
.公司設立時,應於股東繳足股款後(或同日)始得選任董監事。(#一三一)
.公司設立時,會計師對公司資本額查核簽證日應在董事長選任之後。         2. 公司章程登記   .必要記載事項及相對記載事項。(#一二九、#二三五及#一三O)
.公司所在地遷移至不同縣市,應修正章程。
.所訂盈餘分配合計應為百分之百。
.不得訂定事項
 A、董事會(或股東會)決議事項遇正反意見同數時,取決於主席。
  (經濟部八一、二、一商二OO八七六號函)
 B、公司董事不足九人時,訂定常務董事之設置。
 C、授權總經理在執行職務範內對外代表公司。
 D、限制股權轉讓、董監事連任次數、特別股股東之新股認購權及被選為董監
   事之權利。   TOP     3.董事監察人登記   .改選董監事,應依章程所定人數選任。
.法人股東改派代表人擔任常務董事應經董事會推選。
.法人股東之代表人不宜同時以法人代表人及股東身分分別當選董事。
.公司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因死亡、辭職而解任,或公開發行公司董、監事
 因持股轉讓超過選任當時所持有公司股份數額之二分之一而當然解任時,應
 於事實發生日起十五日內辦理解任登記。
.董事、監察人持有股份遇有增減時即應向公司登記主管機關申報並公告之;
 公開發行公司董、監事持股轉讓超過二分之一當然解任後,即無董監事資格
 ,自無須公告,惟仍應向主管機關申辦解任登記。
.法人股東或其指派代表人依公司法第二七條當選為董事、監察人,於該法人
 股東經合併消滅時,其董事、監察人之職屬當然解任。
.股東會與董事會不得在同一時間合併舉行。   TOP     4. 經理人登記   .經理人職稱由公司自行決定。
.經理人就任之日起十五日內應申請登記。
.經理人辭職並不以經主管機關登記為生效要件。
.僑資公司總經理仍應受國內有居所之限制。         5. 增資登記   .發行新股應經董事會特別決議。
.增資應先修改章程後發行新股。
.公司非將已規定之股份總數,全數發行後,不得增加資本。
.資本總額內發行新股無須另開股東會修章。
.以債權抵繳增資股款,不應以股東會決議方式為之。
.核准設立登記前不得召開股東臨時會決議增資。
.公司資產不足抵償負債,公司須改善至實際資產總額不少於負債總額,方
 准辦理變更登記。   TOP     6. 減資登記   .會計年度終了前,公司為彌補虧損,得以股東會普通決議同時辦理減資與
 增資。
.公司以減資消除虧損而引進新資其變更登記可同時辦理,惟減增資基準日
 不得訂為同一日。
.應依股東所持股份比例減少。
.設立登記後雖未滿一年亦得減資。   TOP     7. 合併登記   .設立登記未滿一年之公司可與他公司合併。
.股份有限公司與有限公司合併,其合併後存續或另立之公司,應以股份有
 限公司為限。
.消滅公司之分公司得直接變更為存續公司之分公司。   TOP     8. 其他事項登記   .分公司設立後,如無營業之必要,僅准辦理撤銷登記,尚無停業登記之適
 用。
.非以分公司名義對外營業,而係以營業所、連絡處之名義經營者,無須辦
 理分公司登記。
.公司股東(非董事、監察人)間持股轉受讓,僅須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第
 一項規定向公司辦理股東名簿記載之變更(俗稱過戶)即可,無須向公司
 登記主管機關申報或申請登記。
.股東死亡如何辦理股權轉讓登記:股份有限公司之董事、監察人死亡,由
 合法繼承人逕向公司辦理過戶即可,毋庸檢具繼承文件送請主管機關登記
 。如未辦妥繼承,得以遺產戶代表人申辦變更登記。至有限公司擬解散,
 而其中部分股東死亡,其出資額原應為章程登記事項之變更並登記為遺產
 戶,惟公司既申辦解散登記,則就作業簡化觀點,尚無須責其另為章程之
 變更登記。
.負責人死亡如何辦理變更登記:股東死亡後,其繼承人應先依法辦理繼承
 及過戶登記後,始得被選為董事。   TOP   ■ 行號組織與公司組織之主要差異   項目 行號 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名稱 **商店
**企業社
**工作室
**顧問社 **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企業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開發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貿易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實業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名稱重複限制 同市(縣)不可重複 全國不可重複 資本額 不限 50萬以上 100萬以上 ***特殊行業除外*** 資本額證明文件 25萬以下不需存款證明及會計師簽證
25至50萬需存款證明
50萬以上要會計師簽證 需會計師簽證 公司登記證明書 無 有 股東人數 獨資1人
合夥2人以上 1人以上 2人以
法人股東1人以上 組織 合夥附合夥契約書 股東同意書 股東會、董事會3人任董事,1人任監察人 股東年齡限制 須成年 負責人須成年
其餘可未成年
[須法定代理人同意] 須成年 設立1年內股權
可否轉讓限制 可以 不可以 股東責任 無限清償責任 以出資額為限 組織形態變更限制 獨資可變更為合夥
合夥不可變更為獨資 可改組為股份有限公司 不可改組為有限公司 股東出資額轉讓
須辦變更登記否 須要 須要 如非擔任董監事則
不須辦理變更登記 負責人變更 須辦理稅務結算及
清算申報 按公司法規定辦理變更 盈餘分配限制 須當年度分配 須於次年度分配
[如選擇不分配未分配盈餘須加徵10%稅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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